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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非集采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广东     发布时间: 2024-04-23 23:03

  

  为保障中心工作需求及业务开展,中心拟采购一批非集采类设备,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开遴选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非集采类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

  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六楼。

  (二)项目内容

  本次设备采购项目内容为10台高拍仪、2支录音笔、1个会议大屏摄像头、2个电脑摄像头、9台手写液晶屏、9部身份证读卡器、9部指纹采集器、2台桌面裁切机、2台直播摄像机、2套直播声卡套、3个直播摄影补光灯、5台落地风扇。(设备详细参数要求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为8.2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四)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方须派遣专人到现场勘察并对接需求。(现场联系人:王工、聂工,0755-89989152)

  二、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带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我中心将通过以上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主体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做证据留存。

  5.根据深龙财(2019)179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中心将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再次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发出之日的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28日18时。

  四、投标方式

  (一)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详细报价(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机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4.具有距项目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的同类项目中标情况的证明(项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5.设备参数偏离表(需满足我方设备参数要求或提供更佳适配方案);

  6.产品方案(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调试、产品与工作环境适配性、供货保障、应急预案、交货期、免费保修期、维修响应时间、质量问题更换等。

  (二)投递方式

  以上资料一式六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快递或直接送达到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8室,收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8:00,收件人:聂工,电话:0755-89989152。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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