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南李村镇仙桃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省份: 河南 发布时间: 2023-03-31 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36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南李村镇仙桃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新安政采磋商(2023)0061号 | 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南李村镇仙桃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 河南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63号院园田花园13号楼1层附39号 | 3,413,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南李村镇仙桃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要求等。 | 60天 | 张伟光 | 豫241151828816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杜宏斌、符铭玖、林茂庆(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6,89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新安政采磋商-2023-36;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0061号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11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6637983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663798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