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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所厂区侧施工便道项目等工程及江苏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2021年度零星维修工程(2021.9.1-2021.12.30)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复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类型: 竞谈公告     省份: 江苏     发布时间: 2022-05-20 00:00

  

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五十五所厂区侧施工便道项目等工程及江苏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2021年度零星维修工程(2021.9.1-2021.12.30)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复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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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五十五所厂区侧施工便道项目等工程及江苏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2021年度零星维修工程(2021.9.1-2021.12.30)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复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RJ-CS-202201067

1.2项目名称:五十五所厂区侧施工便道项目等工程及江苏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2021年度零星维修工程(2021.9.1-2021.12.30)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复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计划投资额约7000万元,合同预算金额11万元。

1.5最高限价:为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55%;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五十五所厂区侧施工便道项目等工程及江苏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2021年度零星维修工程(2021.9.1-2021.12.30)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复审),包含本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审核完毕。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下列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旧版注册证书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等级)

2.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3.3方式:

3.3.1现场获取:应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进入代理机构前,需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符合防疫要求的健康码,同时经测温不高于37.2℃方可进入,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3.3.2快递获取:

(1)将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410253774 @qq.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待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通过后获取文件领取表和费用支付方式,按要求填写并付款【费用支付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简写)】;

(3)付款凭证及文件领取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410253774 @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1个工作日内寄出(快递费到付)。

3.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服务费 1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因疫情防控及项目需要,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即2022年6月1日14时30分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好,以邮寄形式或者由授权代表自行送达的方式送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在途时长,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如采取自行送达的方式,请提前致电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通过快递邮寄的响应文件,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4.2授权代表自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6月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响应文件接收人:陆玲

联系方式:025-83111722- 8016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注:因疫情影响供应商如不能参加线下会议的,须参与腾讯会议视频线上磋商(会议号:970-212-231),请于2022年6月1日14时30分前进入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7.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7.5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7.6现场递送文件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7.7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从本单位账户支付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含网银)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磋商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龙江支行

账号:4301024119100057021

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应当做到一项目一缴纳,多标段的应分标段分别缴纳。

(2)磋商保证金汇款单备注栏中请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4)供应商须将磋商保证金汇款回单复印件密封后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7.8关于成交候选人推荐的约定:

本次共有三个项目同时磋商,同一个供应商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成交资格。磋商及评审顺序如下:

1、软件园智慧道路光纤敷设及道路监控安装工程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

2、五十五所厂区侧施工便道项目等工程及江苏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2021年度零星维修工程(2021.9.1-2021.12.30)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复审);

3、板霞大道以北、科技南路以东街头绿地景观提升工程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复审);

供应商在软件园智慧道路光纤敷设及道路监控安装工程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仍然可参加五十五所厂区侧施工便道项目等工程及江苏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2021年度零星维修工程(2021.9.1-2021.12.30)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复审)、板霞大道以北、科技南路以东街头绿地景观提升工程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复审)的评审但不参与排序,以此类推。

7.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7.10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授权代表到场参与会议,进入会议现场前,需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符合防疫要求的健康码,同时经测温不高于37.2℃方可进入。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7.1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http://www.jiangning.gov.cn/jnqzfcgw/)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路166号

联 系 人:张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联系方式:025-83111722

3.采购代理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玲

电      话:025-83111722-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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