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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第九师163团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管廊)二期工程(七标段EPC总承包)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新疆     发布时间: 2022-01-24 00:00

  

一、招标条件

    第九师163团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管廊)二期工程(七标段EPC总承包)(BTJY00GCGK2022021)已经由第九师发展和改革改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九师163团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管廊)二期工程(七标段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九师发展和改革改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33431.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9938.45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九师163团

    3.工程规模:道路工程:纬五路(经十八路-经二十一路)为道路次干路,道路长度:1455.357m,设计起点坐标:X=5179045.313、Y=414904.425,设计终点坐标:X=5179045.313、Y=416359.782,宽度:42m。 管廊工程:纬五路(经十八路-经二十一路)管廊位于道路中央绿化带下,管廊断面总尺寸(mm):3400x4300,长1400米。 雨水工程: 沿本标段道路敷设,DN400-800,长约1455米。 本标段不包含管廊内消防、通风、电气及监控系统,不含管廊内的供水等管线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00GCGK2022021-01-01

第九师163团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管廊)二期工程(七标段EPC总承包)

道路工程:纬五路(经十八路-经二十一路)为道路次干路,道路长度:1455.357m,设计起点坐标:X=5179045.313、Y=414904.425,设计终点坐标:X=5179045.313、Y=416359.782,宽度:42m。
管廊工程:纬五路(经十八路-经二十一路)管廊位于道路中央绿化带下,管廊断面总尺寸(mm):3400x4300,长1400米。
雨水工程: 沿本标段道路敷设,DN400-800,长约1455米。
本标段不包含管廊内消防、通风、电气及监控系统,不含管廊内的供水等管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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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到期的单位须提供电子化申报及审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共同满足第1至4条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其委托代理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联合体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设计经验; (3)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上述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上述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附其所在投标人单位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区外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中标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即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1月25日 10:00:00至2022年02月08日 19:30:00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7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7日 11:0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远程不见面开标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请 各 投 标 人 在 兵 团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ggzy.xjbt.gov.cn )下载中心下载《兵团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不见面开标流程视频学习。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证件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双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999号万达广场16号公寓2213室

联 系 人:

李紫嫣

联 系 人:

乔文轩

电 话:

0901-3358738

电 话:

1850995951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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